31家管材产品通过2005年国家质量免检认定

时间:2005-12-27 11:17:0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4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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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本月上旬由国家质监总局公布的“2005年度国家免检产品名单”中,不同类别的31家管材产品同批通过此次免检认定。

  在这31家管材企业中,塑料管企业占据多数。“河北亚大”、“河北宝硕”、“山东胜邦”、“安徽国风”、“武汉金牛”等16家塑管企业引人注目。此次获得免检认定的塑料管道产品涉及建筑给排水、市政给排水、城市燃气等领域。这是继2004年11家塑料管道企业首批获得国家免检认定之后又一批获此荣誉的塑料管道企业。

  与这31家管材产品中塑料管道产品形成明显对比的是另外的15家金属管道产品。由于近年来伴随着塑料管道产品公众认知度的提高,金属管道产品的公众认知度却逐渐被弱化,因此,当15家金属管道产品同时出现在此次免检名单中时多少认人有些意外。这15家金属管道企业中,除了1家为球墨铸铁管企业外其余均为钢管企业。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31家管材企业的免检产品中,复合类管道产品数目极少——金洲集团的钢塑复合管成为该批免检产品中唯一的复合类管材,这也是我国钢塑复合管行业内目前唯一获得免检认定的产品。

  据了解,包括管材产品在内,此次获得2005年国家免检认定的还有家具等54类共1108家企业的产品。其中746家是初次申请国家免检产品,并符合条件的企业;362家企业属免检有效期满重新申请,并通过了审查。

  按照相关规定,获得免检资格的产品在三年有效期内免于各级政府部门的质量监督检查。获得免检证书的企业在有效期内可以在免检产品或包装上使用规定的免检标志。但国家质检总局有关人士表示,在三年有效期内一旦获得免检的企业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工艺、技术方面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便随时面临被“摘牌”的危险。

  相关链接:我国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制度始于2000年8月。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要求,制定了《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符合质量长期稳定在较高水平,市场占有率高,执行的产品质量标准达到或者严于国家标准要求,经省级以上质监部门连续三次以上监督检查均为合格等条件的产品授予免检资格。

  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制度自2000年8月启动以来,已有2147家企业105类产品获得国家免检资格。涉及产品的种类有电视机、电冰箱、水泥等,涉及日用消费品、食品、工业生产资料、农业生产资料、建筑工程材料等行业。

  一年一度的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工作,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布当年度开展免检的产品类别目录,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向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请,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审查国家质监总局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查各,向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颁发免检证书,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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